各级团组织:
2020年,在学院党委和团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院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紧紧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共青团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前进方向,在共青团改革、全面从严治团、服务青年需求、参与校园及家乡疫情防控、夯实基层团建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扬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示范与带动作用,团结带领全院广大团员青年在奋力谱写新时代学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进程中更好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开展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五四红旗团总支
2.优秀学生会
3.五四红旗团支部
4.优秀社团
5.优秀共青团干部
6.十佳团支部书记
7.优秀共青团员
8.优秀社团干部
9.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评选方法
(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加大在团员青年中宣传力度,认真做好申报集体和个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申报对象情况,公平公正开展评选表彰工作,并对相关事迹在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展示。
2.所有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都必须按要求填写申报表,相关审批表格请到学院团委官方网站(川信青年)下载。 “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学生会”、“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必须提交2000字以上的申报材料。“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学生会”由院团委组织答辩;“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团支部书记”由各系团总支组织答辩。
3.各级团学组织在审核过程中,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提高广大团员青年对表彰先进的认识和了解,要把此项表彰工作与共青团的其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此项表彰工作扎实、深入地开展下去。
五、材料提交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应于2021年4月18日前将“各学院五四表彰申报统计表”(附件4)盖章纸质稿、电子稿,“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学生会”申报表(附件5、附件6)及2000字申报材料的签字盖章纸质稿、电子稿一并提交至院团委办公室(雪峰校区综合楼0207);二级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及优秀个人申报表由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由二级学院组监部统一存档,院团委择时抽查相关资料;院级组织优秀个人申报表由各部门分管老师签字盖章后交由院团委组监部存档。
材料提交联系人:
联系人:陈易龙;联系电话:15390202320。
邮箱:1877720741@qq.com
附件:
1.评选方法(另附)
2.评选条件(另附)
3.表彰名额分配表(另附)
4.五四表彰申报统计表(另附)
5.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表(另附)
6.优秀学生会申报表(另附)
7.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另附)
8.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另附)
9.十佳团支部书记申报表(另附)
10.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另附)
11.优秀社团干部申报表(另附)
12.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另附)
共青团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6日